按:清末民初之时,有一位名叫黎澍的法律界名人,他在年约十九岁时,于某夜睡梦中,见一人前来找他,说有事相请,他看来人非常礼貌恭敬,于是就随口答应了,之后来人也就告辞。
过了四、五天,原先梦到的人又在黎先生睡梦中出现,且用马车接他前去一公堂(后来知道是地府)开始升堂审问罪犯,从此这位黎先生就在每天午后或晚间睡梦中。
他都会进入地府干了四、五年的冥判(就是阴间的法官,就如日能理阳,夜能断阴的包青天)。嗣后他的朋友为了利益世道人心,向他详细询问了阴间的种种。
问:您每天什么时间到阴间去,审案要多长时间?答:最初在每天晚上,后来白天也能到阴间去,但必须在下午,来去全部是坐轿子,走的很快。审案时间每次几小时,然而遇到复杂的案件,有时要用几天时间,但是这类案件很少。
问:到阴间时您的身体是不是像睡眠一样?答:去阴间时,身体躺卧在床上,像熟睡一样,不吃不喝,也不觉得饥渴。有时神识正在阴间的时候,有亲朋好友忽然来了,又不便告诉他们我在阴间审案,于是闭着眼睛与他们说话,像没睡好一样,客人如果问什么事,也可以回答,但是不能向客人发问,也不记得与客人讲了哪些话。
问:阴曹地府为什么经常用阳世的人作阴间差役呢?答:因为富贵的人,他们家宅常有众多神灵守护,他们身边供差遣的侍者又多是年轻力壮,阳气旺盛,因此鬼使不能靠近他们的病床。比如部队将领病死军营之中,他的四周警卫森严,枪炮林立,军营中士兵,又都是少年,阳气旺盛如同蒸烤,鬼使不能够靠近,就必须用生者的魂魄作差役拘捕他,才能够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