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午5点多,锡城一家公司的顾总、李总主动来加会计钱某的。顾总是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总则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第二天上午9点30分左右,钱某被顾总拉入群中,群名正是公司的名字。看群中都是公司的员工,钱某以为这是工作群。
李总在群里让钱某联系深圳的郑总,问昨天谈好的合同保证金什么时候过来。钱某电话联系,电话那头郑总操着南方口音,说是正在开会,晚点将保证金打过来,另外会直接将合同发给李总。没多久,李总就在群里说,保证金56万元已到个人账户,晚点会把钱打到公司账户上,同时发了银行转账记录的截图。
这时,群里有员工建言,这样的合同公司没有利润,李总决定让郑总按照原先的合同履行。钱某电话协调后,郑总同意修改合同,改天跟李总面谈。群中又有员工建议,为不影响双方履行合同,退还56万元保证金。李总同意了,让钱某先用公司的钱款退还,稍后会将自己账上的钱补回公司的账户。
钱某转账后,群里的李总又问公司账户上还有多少钱。钱某说网银余额122万元。李总指示转账80万元给郑总,表示合作诚意。钱某再电话联系郑总,对方表示隔天就会把80万元退还。钱某将转账记录截图到群里汇报,可群里再无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