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陨石究竟归谁专家可通过司法解释清晰其归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1-11 17:02:26  阅读:2690 作者:责任编辑。陈微竹0371

日前,一颗陨石划过吉林上空,随之吸引来一批“陨石猎人”——他们是一群“追星星”“玩世界”的人。

跟着陨石被发现的渐渐的变多,一个以陨石爱好者、保藏者为主体的陨石买卖市场也逐步构成。当时陨石买卖市场乱象丛生,对陨石的医药等价值过火夸张,陨石的身价也随之水涨船高,遭到渐渐的变多“追星者”的追捧。

那么掉落地上的陨石究竟该归谁一切?是归发现者个人仍是收归国家一切?法令对此有何规则?针对这样一些问题,记者正常采访了相关人士。

记者查阅相关新闻媒体报道发现,我国曾几度演出“陨石之争”。

2008年,黑龙江省北安市的农人老宋与国内一家天文馆打起了官司。老宋于一年前目睹了一块陨石“突如其来”,并将其带回家。天文馆方面以为,陨石应同化石相同归国家一切。而老宋的律师却以为,陨石应适用“先占先得”准则。

1987年,新疆牧民朱曼在自家草场上发现一块巨型陨石并一向保管,直到2011年有人将此事上报相关科研单位后,陨石被当地政府运走,由此在2017年引发一场争夺战。

现在吉林发现陨石,又把归属权问题拉进了群众视界。

“现在国家法令没有清晰规则,而且陨石其实和一般岩石没什么差异,有的陨石还不如奇石卖价高。”作为奇石保藏家和我国陨石网的创办人,赵志强以为,关于陨石的权属,社会群众的遍及认知是“谁捡到便是谁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也持相似观念:“谁先占有便是谁的,法令没有规则先占获得,但这是一个知识。”但一起龙卫球以为,承受“知识”的条件是关于陨石自身的性质没有争议,“由于陨石不是一般的东西,它会不会带来风险、会不会有公共利益在里面……考虑到这些状况最好上交给国家,然后由国家给予相应补偿费用。”

我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教授对此有不同观点:“陨石,包含之前的乌木等不明物,应推定为国家一切。在公有制的国家,这些性质不明的物质终极一切权仍是归于国家。”

那么,关于陨石的归属权,是否有必要经过立法进行清晰?“国外都是敞开的,谁捡到便是谁的。”赵志强以为,陨石归归于发现者在民间现已成了一种遍及做法,天然也“没什么必要立法”。但他随后弥补道,关于那些具有科研价值的陨石是应该进行立法维护的,一般陨石就无需立法来维护,“由于流转和买卖自身也是一种维护办法”。

“立法的难点在于,关于陨石自身性质的界定难以清楚。法令对矿产物、添附物、孳息、拾得物等有规则,但陨石无法归于这几类中,所以用司法解释独自界定会比较好。”龙卫球说。

焦洪昌在采访中也谈道,若仅针对陨石进行立法,会糟蹋立法资源且程序繁琐,而且与陨石同归于不明物的其他物质归属权该怎么确认也需求考量。因而,“可以终究靠司法解释或许事例辅导来清晰。”

此外,焦洪昌以为发现人的权力也需求法令上的维护,“假如上交价值很高的陨石给国家,国家应给予相应奖赏,且要与陨石的价值具有可比性。”

“即便是依照矿产资源处理陨石,也需求完善相关奖赏机制,构成必定的法令依据。”“假如陨石收归国家一切,应给予发现人相应的奖赏。”龙卫球和赵志强都以为需求对发现人有必定的奖赏办法。

(来历:查看日报 文字:陆青 王昱璇 修改:潘 伟 监制:杨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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