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几天在朋友圈里看到大家在转发讨论:不要买自己用不起的东西。大概结论的正面是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不必靠奢侈品来撑;反面是劝人不要打肿脸充胖子,没那个气度就别买那些个用不起的东西。
本来转换过来葡萄酒行业,我应该顺着这话说:不要买自己喝不起的酒。
后来我想到酒圈无非是两种人,第一种是哪管酒多少钱,反正我想方设法要喝到,哪怕房租只要一千多,我也舍得喝两三千的酒。另一种是不管自己有没有钱,都不愿意自己花钱,喝酒全靠蹭。
所以,去劝不要买自己喝不起的酒是没有用的。第一种朋友,该买还是不手软;第二种朋友,你放心,他一定不会花那个钱。
撇开“喝不喝得起”这个事,我想和大家说的是:
不要买自己喝不惯的酒
不要过自己过不惯的生活
不要交自己合不来的朋友
1
不要买自己喝不惯的酒
劳伦斯在一家上市葡萄酒企业从事媒体编辑工作,偶尔也到国外产区和庄园进行采访。对于波尔多葡萄酒的浓郁饱满,他更加深深爱着勃艮第葡萄酒的精细和优雅。
身边酒友都知道劳伦斯的偏好,久而久之,劳伦斯身边聚集的都是勃艮第葡萄酒的爱好者。他们更多地讨论葡萄园的风土和微气候,讨论黑皮诺葡萄无与伦比的优雅,爱死了勃艮第黑皮诺葡萄酒中玫瑰花干、蘑菇、森林腐殖土的气息。
他相信,勃艮第是世界上最好的葡萄酒!
图片来自:winetimetv
爷爷生日那天劳伦斯家里聚餐,作为家里唯一一个识酒懂酒的人,晚餐用酒的重任自然就落到了劳伦斯身上。他左思右想,从酒柜里挑选了一只十年酒龄的香波·穆西尼特级园红葡萄酒,兴奋地直搓手。
劳伦斯打电话告诉爷爷,自己为他带了一瓶特等好酒,他仿佛看到了满桌的花开、雨后的森林、爷爷满意的微笑……
结果大家喝完以后反应平平,甚至有点疑惑:劳伦斯,这酒香是挺香的,就是有点寡淡,还特别酸,不会是放坏了吧?
一哥绝对不敢黑勃艮第,我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勃艮第的优雅,中国大众消费者,可能喝不惯。
我还记得采访过勃艮第的庄主,他深有感悟地说:喜欢勃艮第的人,一定是在葡萄酒品鉴和人生阅历上都有经验的人。
勃艮第这几年在中国大火,原因就是国内早些年培养起来了一批葡萄酒爱好者,喝多了大酒,感觉自己终于有钱有阅历去领会勃艮第了,然后开始深挖勃艮第的坑,把自己填进去后就出不来了。
但针对大部分入门或入门不久的葡萄酒的爱好者,可能更能喝得惯风味浓郁、果香纯净、口感饱满甚至带有一点残糖的易饮葡萄酒。
如果你现在还喝不惯勃艮第,请不要着急着去买勃艮第、喝勃艮第。对你来说喝不过瘾,对酒来说也是一种残忍,你喜欢买到喜欢的酒,它也希望被能欣赏自己的人喝到。
同理,老年份葡萄酒、年份波特酒、陈年雪莉、马德拉等等在葡萄酒圈也不是人人都懂得欣赏,更别提普通消费者,如果你试了几次都喝不惯,一哥就不建议自己买来喝的(收藏另说)。当然你们可以买来送给我,我是一个多么博爱的人。
那如何才能买到自己喝得惯的酒呢?
1.多尝试不同的葡萄酒,遇到自己最喜欢的,请记住品种和产区,供以后买酒参考用。遇到不喜欢的,也记下来,避免雷区;
2.多和卖家沟通,他们在酒海浸染这么多年,对不同人的口味更有经验,也许他们比你更懂你自己;
2
不要过自己过不惯的生活
Tim的女友是个甜美容易相处的女孩子,喜欢四处吃吃喝喝,也是她教会Tim喝酒。在众多品尝过的葡萄酒中,Tim最喜欢的是来自意大利的微起泡酒Moscato d'Asti。
年轻的爱好像总是经不太起时间和现实,Tim的工作越来越有起色,他跟着集团老大四处出差谈判合同,视野越来越开阔。
随着工作忙,和女友也慢慢变得少话题可以聊了。女友兴奋地想要和她分享今天发现了一家很棒的甜品店,话没说完,他深呼吸一口气,说:我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只会吃吃喝喝。
感情淡了淡了,就像茶一样,最后只能倒掉。分手后Tim依然努力工作,他开始自己创业,幸好合伙人们都很给力,创业不到两年,就拿到了人生第一个千万。
年少有为、意气风发,在公共社交场合觥筹交错。Tim接触了很多同样优秀又努力的女孩子,他觉得其中一位从事PR工作的女生很不错。他们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追求,政治、历史、人文、宗教等……无所不谈,Tim觉得这才是他的Soulmate。
很快,二人开始了约会。在一个高档的西餐晚宴中,女孩问Tim:我们点一瓶酒吧?
Tim眼睛更亮了,这才是他的Dream Girl,不仅上进,还懂得品味生活。作为一名绅士,当然要把决定权交给女士,于是顺从女孩的喜好,他们点了一瓶泰亭哲的无年份香槟。
我们男主角的心像杯中的泡泡一样跃起,但他饮了一口酒,马上觉得不是自己记忆中的美好。再饮一口,不对!怎么是这个味道?
对面女孩满怀期待看着他,问他觉得这瓶香槟怎么样?然后自己接着说道:“酵母和橡木桶的香气融合在优雅的花果香气中,口感细腻,酸度宜人,泰亭哲作为香槟名厂更是出色,哪怕是无年份都带给人无比愉悦的感受。”
最终感慨:香槟简直是人类最美好的酒精饮品!
Tim问:“你喝过Moscato d'Asti,就是来自意大利的非常好喝的微起泡酒?”
女孩耐人寻味地笑了:“很久以前喝过,那是给不懂欣赏香槟的小白喝的呀,如果能选择香槟,应该没有人会喝那种酒吧……”
Tim语塞,他突然觉得杯中频频跃起的泡泡、餐厅刻意压低的交谈声,还有对面侃侃而谈的女眷,都让他不适应了。
他想起前女友做的蛋糕,想起他们一起喝Asti的下午。他无惧承认自己也许无法欣赏香槟的复杂与深度,但他更愿意表达的是,自己对Asti中干净、纯粹、令人心旷神怡的花果香的迷恋。
这一杯喝不惯的酒,浇醒了他这是自己过不惯的生活。红尘纷扰不如小桥流水,运筹帷幄不如云淡风轻,不知道前女友能不能原谅自己这么晚的领悟……
3
不要交自己合不来的朋友
阿布初入职场,一起入职的还有一个叫珍珍的女孩。同为新入职员工,同为职场菜鸟,二人都需要陪伴和归属感呀,因此她们很快熟络起来。
就跟所有的职场姐妹花一样,阿布和珍珍一起吃午饭,偶尔一起加班,甚至工作之余的周末时间,还能约出来逛逛街喝个下午茶。
相处地时间长了,阿布却发现了自己的精神压力慢慢的变大。这是她们毕业后德 第一份工作,阿布以前实习的时间长,对工作的执行安排更顺手一些;对比之下,珍珍完成工作,就略显吃力。
珍珍是个喜欢向人倾诉的姑娘,所以在午餐或下班后,甚至在周末都在向阿布吐槽自己工作上遇到的事情。刚开始阿布都很心疼地安慰她,帮忙她一起解决工作地难题,但渐渐地发现,珍珍吐槽的频率实在是太高了。
行政人事她也不满意,部门主管的说话态度她也不满意,团队合作的同事工作进度她也不满意……这些负面情绪极度影响到阿布的情绪。
继续下去,阿布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要不好了。工作所承受的压力这么大,还要承受多一份压力。她把事情摊开跟珍珍说,珍珍拔高了音量惊叹:“阿布!我把你当我最好的朋友,连你都不听我说了,我还能找谁呢!?”
姐妹花情谊到此为止,珍珍很快找到了新得小伙伴。
终于阿布可以安安静静坐在居酒屋里喝杯清酒,她觉得世界都可爱了。其实和不合拍的人做朋友,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待着。她偶尔想起珍珍,多么有活力的女孩,可惜她每次出来都不愿意到安安静静的地方待上一小时。
阿布喜欢喝点清酒,淡淡的果香米香,软糯顺滑的口感。珍珍喜欢酒吧热热闹闹的环境,喜欢大口喝啤酒,最喜欢金汤力的浓郁和烈性。每次喝清酒,珍珍都觉得寡淡无味……其实清酒好,金汤力也没问题,只是始终合不来罢了。
店里的音乐咿呀地唱着,阿布抿了一口酒,心想,自己早该在酒吧喝吐的第一个晚上,就拒绝那些自己喝不惯的酒。
一酒一世界
一杯一菩提
愿大家喝到心爱的酒
过上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相交皆是合拍的朋友
以上故事纯属虚构
如有雷同
我心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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