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拂晓红楼梦后四十回研讨中的基本问题(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29 04:19:33  阅读:6191 作者:责任编辑NO。邓安翔0215

六、程、高对原作者写作意图以及总体构思的改动,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呢?

程高本《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程、高将历年收集的残稿整理、加工而成的,即使所编辑的残稿为原作者的遗稿,故事框架与主体内容不会发生过大的偏差,但是要将其与前八十回顺畅衔接并补缀完整,仍然是会无法避免地产生一些错位的。事实上,正如许多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并非形神俱似,而是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存在着貌合神离的现象。从后四十回所呈现的详细情况来看,整理者实际上并未完全接受原作者的意图和构思,按照前八十回故事的走向、人物的思想以及众多的伏笔和暗示去补缀,而是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不仅对前八十回原稿做了一些明显的改动,更重要的是对后四十回重新做了构思和处理。

先看程高本对于前八十回所做的改动。

比较程高本前八十回与脂评本《石头记》的内容,可以明显地看出,高鹗对前八十回做了不少增、删、改的工作,按照程高在序言中的说法是:“书中前八十回钞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那么,高鹗对前八十回都做了哪些改动呢?改动后又产生了哪些重大的影响呢?下面我们不妨举例并作以对照说明。

通过比较,我们会发现第三十七回有一处明显的增文。此回一开始写贾政点了学差,择日赴任。抄本上这样写道:“这年贾政又点了学差,择于八月二十日起身。”到了程高本中,此处变为:“且说贾政自元妃归省之后,居官更加勤慎,以期仰答皇恩。皇上见他人品端方,风声清肃,虽非科第出身,却是书香世代,因特将他点了学差,也无非是选拔真才之意。”两相对照,抄本的表述十分简略,程高本则增加了两个意思:一是贾政为报皇恩,做官更加勤勉;二是皇上认为他“人品端方”,特意将他点了学差。这样一改,等于是一方面赞扬了贾政,另一方面歌颂了皇帝。不过,说贾政“人品端方”,也并非篡改了原作者对贾政的定位,而只是重复第二回冷子兴以及第三回林如海对贾政的评价而已。至于此处对皇上的歌颂,想来也不是什么出格的改动,这样的意思应该说在前八十回比比皆是。当时是一个盛行文字狱的时代,想想文人为了避祸,怎么能在书中缺少对皇帝的歌功颂德呢!

第七十回与第七十一回之间,也有一段明显的增文。抄本第七十回末,只写到宝玉和众姊妹放完风筝,大家散去,“黛玉回房歪着养乏”为止。程高本却在之后增写了一段宝玉经常读书写字、众姊妹不去招惹他的文字。第七十一回开始,抄本直接写贾政放学差回来,在家歇息的情景。程高本却在前面加了一段文字,写宝玉向贾政请安,贾政问了他功课的事。增加的这两段文字,可以看出是在为后四十回宝玉中乡魁作铺垫,原来不爱读书的宝玉,似乎渐渐变得有些重视读书了。也可以理解为,宝玉估摸父亲外放快回家了,为了应付父亲过问功课的事,他不得不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因而,这里增加一段文字,不能说是篡改了原作者的意图,也不完全是画蛇添足,其实添上也并不显得累赘。

我们再看看高鹗对前八十回都做了哪些删改,删改后又会出现什么问题。第二回写贾雨村第一次被罢官,上司参他的罪状,抄本的表述是:贾氏“生情狡猾,擅纂礼仪,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结虎狼之属,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程甲本对此未作改动,程乙本却将此段文字删改为:“貌似有才,性实狡猾,又题了一两件徇庇蠹役、交结乡绅之事”。一些研究者认为,这样一删改,减轻了贾雨村的罪行。其实仔细一比较,两段文字的含义差不多,分量并无明显的减轻。退一步讲,就算把这段文字全部删掉,贾雨村也还是变不成好人,他乱判葫芦案,逼死石呆子,本身就已说明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因而程乙本此处所作的删改,实际意义并不大。

第二十九回是被修改得比较严重的一回。比如贾母等人到清虚观打醮出发时的情景,程甲本与各抄本文字相同,程乙本则做了较大的修改。为了说明两者的异同、优劣,我们将其放到一起作一下对比。抄本这样写道:“贾母等已经坐轿去了多远,这门前尚未坐完。这个说‘我不同你在一处’,那个说‘你压了我们奶奶的包袱’,那边车上又说‘蹭了我的花儿’,这边又说‘碰折了我的扇子’,咭咭呱呱,说笑不绝。周瑞家的走来过去的说道:‘姑娘们,这是街上,看人笑话。’说了两遍,方觉好了。前头的全副执事摆开,早已到了清虚观了。宝玉骑着马,在贾母轿前。街上人都站在两边。”程乙本将上述内容改成了这样:“那街上的人见是贾府去烧香,都站在两边观看。那些小门小户的妇女,也都开了门在门口站着,七言八语,指手画脚,就象看那过会的一般。只见前头的全副执事摆开,一位青年公子骑着银鞍白马,彩辔朱缨,在那八人轿前领着,那些车轿人马,浩浩荡荡,一片锦绣香烟,遮天压地而来,却是鸦雀无闻,只有车轮马蹄之声。”有研究者说,程乙本将原作者的文字完全改坏了,而笔者却认为两者各有特点:抄本主要写贾府不常出门的姑娘们,对于参加这样的户外活动很兴奋,叽叽喳喳说笑个不停,从描写方法上来说,这是在前面动作描写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语言描写,显示了贾母出行时场面的热闹;程乙本则把原来的语言描写给删掉了,转为主要写看热闹者的表现和感受,这是一种从侧面烘托气氛的表现手法。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叙述角度的不同,前者完全是从作者的视角去写,后者却由作者的视角转换为观看者的视角,更加说明贾家出行时的排场。而且,抄本写宝玉、写观看者时,只是轻轻一笔带过,给人留下的印象并不深;程高本却突出了观看者眼中的宝玉形象,“一位青年公子骑着银鞍白马,彩辔朱缨,在那八人轿前领着”,具有画龙点睛的效果,因而不能说,此处所作的修改就一无是处。不过,作为一部作品的整理、出版者,如果没有确实需要修改的理由,最好还是不要去改原作,像这样的改动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必要。

与增加、修改相比,程高本对前八十回的处理,更多的是直接删掉原文,而且文字量也最多。例如第六十三回,有关宝玉为芳官改名为“耶律雄奴”的一段,在抄本上篇幅接近一千字,程高本上却完全删去。第七十回,又删去黛玉放风筝时同紫鹃、翠缕的对话等段落,大约有八百多字。第七十八回,贾政让宝玉、贾环、贾兰分别作一首《姽婳词》,之前有一段心理活动,大约有六百多字,程高本上完全删去了;同一回,宝玉作《芙蓉女儿诔》,之前有一段抨击时文八股和功名利禄的一段话,抄本上大约有四百多字,在程高本上也被删去了。

比如第七十八回,程高本所删掉的贾政的心理活动,是一段非常重要的文字,反映出贾政在读书问题上对宝玉态度的转变。这里不妨照录如下:

说话间,贾环叔侄亦到。贾政命他们看了题目。他两个虽能诗,较腹中之虚实虽也去宝玉不远,但第一件他两个终是别路,若论举业一道,似高过宝玉,若论杂学,则远不能及;第二件他二人才思滞钝,不及宝玉空灵娟逸,每作诗亦如八股之法,未免拘板庸涩。那宝玉虽不算是个读书人,然亏他天性聪敏,且素喜好些杂书,他自为古人中也有杜撰的,也有误失之处,拘较不得许多;若只管怕前怕后起来,纵堆砌成一篇,也觉得甚无趣味。因心里怀着这个念头,每见一题,不拘难易,他便毫无费力之处,就如世上的流嘴滑舌之人,无风作有,信着伶口俐舌,长篇大论,胡扳乱扯,敷演出一篇话来。虽无稽考,却都说得四座春风。虽有正言厉语之人,亦不得压倒这一种风流去。近日贾政年迈,名利大灰,然起初天性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近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就思及祖宗们,各各亦皆如此,虽有深精举业的,也不曾发迹过一个,看来此亦贾门之数。况母亲溺爱,遂也不强以举业逼他了。所以近日是这等待他。又要环兰二人举业之余,怎得亦同宝玉才好,所以每欲作诗,必将三人一齐唤来对作。

仔细揣摩和分析被程高本直接删掉的数段文字,应该是各有其充分的理由。

删去“耶律雄奴”一段文字,是因为所谓“耶律”,是指与宋朝并存的北方少数民族政权辽国,而清朝统治者是满族,原是与宋朝并存的另一少数民族政权金国的女真族。女真一度为辽国属员,曾继匈奴、辽国之后侵略过中原。抄本中用“耶律雄奴”,显然有暗示清王朝渊源的意味,因而高鹗不将其删去才奇怪呢!删掉贾政在宝玉他们作《姽婳词》之前的心理活动,是因为这段文字反映了贾政看到宝玉举业无望,转而期望他能发迹于“诗酒放诞”,通过写作《姽婳词》颂扬“圣朝无阙事”,以邀君恩,同时也借此光宗耀祖。但这段心理活动,似乎与后四十回中“奉严词两番入私塾”以及“中乡魁”有冲突,因而被高鹗删去了。删去宝玉抨击时文八股和功名利禄的一段文字,是因为这段文字的观点与正统的封建思想相违背。不过,宝玉深恶仕途经济、不愿走科举之路的言论,是随时挂在嘴上的,只将此处删去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至于删去黛玉放风筝时与紫鹃、翠缕的对话,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政治问题”,删不删都无关宏旨,可能是高鹗觉得有些啰唆、累赘,才删掉的。

现在基本上可以看清楚了,程高本对前八十回所删去的,有一些是他们认为啰嗦累赘、意义不大的文字,有一些是与后四十回内容不衔接或有抵触的文字,有些是一些过于扎眼、容易惹事、阻碍出版的情节和段落,小说的故事情节、人物性格以及矛盾冲突没有大的改动,因而小说的整体面貌并无明显的改变。把所谓的“碍语”删改一下,再增添一些表面上看起来歌功颂德、其实不痛不痒的文字,目的是为了让《红楼梦》顺利地躲过清廷的审查乃至文字狱,而合法地成为出版物在社会上流传。而把前后不衔接或相互冲突的地方改顺,使其能首尾贯通、前后浑然一体,也无非是为了让其成为一部比较完整的作品。

当然,高鹗对前八十回所做的增、删、改等方面的处理,客观上起到了削弱原著对封建制度、仕途经济批判的锋芒,但主观上却并非如一些研究者所说的那样,是作者主动地站在反动的立场,对封建地主阶级代表人物的罪恶进行掩饰,甚至还对其进行了美化。因为即使对前八十回作了那样的处理,总体上仍然没有改变《红楼梦》暴露贪官污吏的罪恶、表达对青春女性的赞美、反映封建家族兴衰史的基本主题。高鹗大小还算是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但他是否就一定是自觉地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从整理、修补后的实际来看未必如此;至于程伟元则是一个书商,按现在的话来说是体制外的人,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去积极为统治阶级卖命。因而他们整理、刊印该书的目的,一方面是发现了《红楼梦》本身的艺术魅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获得一些实际的利益,于社会、于自己都有益处。而从程伟元、高鹗当时面临的形势来说,正是清朝文字狱大行其道的时代,文人们、书商们稍有不慎,不仅脑袋难保,更遑论出版、传播《红楼梦》这样一部十分敏感的长篇小说。

再看程高本对于前八十回故事发展走向以及人物思想性格的改动。

无论是从前八十回留下的伏笔、第五回判词、判曲所预告的人物命运及结局来看,还是从脂砚斋等批书人透露出来的原作者的写作意图以及后数十回的情节来看,后四十回对于前八十回故事发展走向以及人物的思想性格,都做了较大而明显的改动。

白盾先生在《〈红楼梦〉研究也要实事求是》一文中,对程高本与脂评本的异同进行了详尽的比较,他从两种版本“故事情节的同异”与“主要人物思想差异”两方面,分析了两者的主要区别:

在故事情节方面:一、宝黛爱情处理方式的不同:今本黛死钗嫁,置于同时;脂本是黛先死、钗后嫁,用“让路”方式解决矛盾。二、今本强化钗、黛间的矛盾冲突,你死我活,不可两立;脂本则钗、黛和好,佚文中还有“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和“钗黛二人,名虽二个,人却一身”之语。这是脂本中确实存在的现象,俞平伯先生不过“发现”而非“杜撰”。三、今本贾宝玉出家,在黛玉逝后“中举”后而去,“披大红猩猩毡斗篷”,向贾政叩了头;脂本则宝玉被囚“狱神庙”,后穷到“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并“沦于击柝之流”的地位。四、同是贾家败落,今本还败而复起;脂本则一败涂地。——这四个方面有着根本性质的不同。

在主要人物思想方面:宝玉——脂本中始终不读“八股时文”,这个主张还得到贾政的认同,后贫穷潦倒,有似于《金瓶梅》中的陈敬济,最后“撒手悬崖”而去;今本中则中了第七名举人,拜辞父母随仙风道骨的“一僧一道”而去。宝钗——脂本中是个“大贤大德”的“贤宝卿”,是“艳冠群芳”的“牡丹”,与黛玉保持着“金兰契”的友谊,黛玉逝后思念不已;今本由于后四十回中出现的“瞒机关”“漏消息”,其嫁与黛死同日同时,扮演了一个实质上夺去“宝二奶奶宝座”的不光彩角色。袭人——脂本里是“温柔和顺”“识大体”、待宝玉忠心耿耿,出嫁后还与琪官“供奉宝玉,得同终始”,脂砚称作“贤袭卿”;今本她是破坏宝、黛爱情、逼死黛玉的“帮凶”,宝玉出家后她又首先改嫁。贾母、贾政、王夫人——贾母“厚道慈祥”、贾政“端方正直”、王夫人“天真烂漫”,均为肯定人物;今本里贾母“伪善狠毒”、贾政“食古不化”、王夫人“杀人多矣”,基本上是“贬”大于“褒”,等等。[58]

从白先生所做的十分具体而详尽对比来看,后四十回在主旨、情节及人物思想等方面都做了重大的改动。可以明显地看出,后四十回的补缀者、整理者,对前八十回的故事究竟应该朝哪个方向发展,对主要人物的思想性格究竟应该如何处理,有着与原作者、与前八十回迥然不同的认识和想法,因而展现出完全不同的图景和状态。这样的改动究竟是好是坏,研究者们的看法自然也不尽相同,大致有如下三种意见。

其一,对后四十回的改动完全持否定意见。

持这种意见的红学家以周汝昌先生为代表。他认为,后四十回不“忠实于雪芹的原意”“所暗示的种种人物收场”,同时也与批书人透露出来的后数十回情节不相符合,甚至“利用伪续的方式来篡改原著的思想”。《红楼梦》经过高鹗之手后,“整个全身走了样,变了质”;后四十回里,“一派胡言,满嘴梦呓”,被改成了“相当庸俗而肤浅的悲情小说”。他说:

从高续成这样的一个“爱情悲剧结局”之后,读者的观感就变了样子,离开了小说的伟大、丰富、复杂、深刻的大整体,一下子成了一种仿佛“三角恋爱”式的相当庸俗而肤浅的悲情小说,虽然也许还不至于成为“鸳鸯蝴蝶”的故事,但和先后的小市民阶级、资产阶级“作家”们所写的“爱情小说”到底有多大的本质上的区别?[59]

在周先生看来,是否按照原著、原意去补写,是衡量续书好坏的一个基本标准,程高本之所以被续写得完全变了质,就是因为高鹗没有尊重乃至篡改了原著、原意。这里便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需要厘清,那就是评判后四十回的优劣好坏,是否一定要以原著、原意为标准呢?后四十回无论是续写还是补缀,都必须跟原作者的意图、构思完全一致吗?是否凡原作者的创意、安排,都是无懈可击、不可逾越的呢?如果不符合原著、原意,续补得再好也是不成功的吗?

长期以来,红学界存在着一种“唯曹”“唯脂”的倾向,即认为凡是原作者所主张的、原著所呈现的、批书人所提示的,都是好的、成功的与对的。一些推崇原著以及脂批到了迷信地步的研究者,不仅把脂评本当成《红楼梦》的“原本”和“真本”,而且把脂批作为研究和解读《红楼梦》的理论标准。他们以原作者、批书人的是非为是非,认为后四十回中凡是符合脂批的文字,便是正确理解了原作者的意图,也就是续写、修补成功的章节;凡是与脂批有出入的,便是违背了原作者的原笔原意,也就是处理得十分糟糕的部分。以前八十回的脂批来评判后四十回的优劣,这种逻辑显然是荒唐的。

其实,判别后四十回改动得究竟是否成功,主要是看它是否按照原著故事展开的内在规律安排情节,是否遵循前八十回中矛盾冲突的发展趋向处理人物结局,从这些角度来衡量,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基本上处于整体的统一中,因而它基本上还是比较成功的。至于它对前八十回故事发展走向以及人物命运所做的重大改动,其成功与否不一定以原作者的构思和前八十回的伏笔与暗示为标准,而应该以作品实际达到的思想与艺术的成就为标准。正如许多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原作者的构思和设计未必一概都好,有些明显存在着思想与艺术上的不足。比如,从脂批透露出来的信息来看,黛玉是“泪尽夭亡”的,而程高本中的黛玉,却是因争婚失败而死的,显然后者比前者更有深刻的思想内涵。

至于周先生说后四十回把《红楼梦》改成了“悲情小说”或“爱情小说”,它的思想便变“庸俗而肤浅”了,便失去了原著的“伟大、丰富、复杂、深刻”,事实是否真如周先生所认为的那样呢?的确,同前八十回相比较,后四十回里突出地表现了宝黛的爱情悲剧,也使他们的故事成为后四十回里最精彩、最感人的文字。但是,是否就因为突出地反映了宝黛的爱情悲剧,或者说让后四十回成了“爱情小说”,就必然会冲淡《红楼梦》的思想意义呢?答案是否定的。一部小说的价值往往不在于写什么,而在于如何写。俄国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长篇小说《安娜·卡列尼娜》,就是以爱情为题材的,但它却是享誉世界的名著。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实际情况去看,书中其实并没有单纯地去写儿女之情,也没有写一个十分庸俗肤浅的“三角恋爱”故事,而是将宝黛爱情悲剧与贾府的命运放到一起去写,写出了爱情婚姻悲剧背后广阔的社会内容。正因为如此,宝黛爱情悲剧中才蕴含了那么丰富、深刻的内容,也才使《红楼梦》显示出巨大的悲剧力量,同时也让古今多少读者为之倾倒。

其二,认为后四十回所做的改动优劣并存。

张锦池先生在《究竟是“讽谕文学”的杰作,还是“叛逆文学”的经典》一文中认为,程、高在程高本引言中,曾宣称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做到了“前后关照”,“有应接而无矛盾”,实际上“道出了他们续补后四十回的方法”。张先生根据自己对“前后关照”的研究,总结出了后四十回“续补”的三种具体的方法:一是“模拟原著一些具有提挈全书或主要人物思想性格作用的情节”,但是“这类模拟,面目虽似,神情实非”;二是“遵照原著的一再暗示完成人物的结局”,然而“其结果,与原著的暗示大多是步不动而神移”;三是“捕风捉影,向壁虚造”,“当然大谬于曹雪芹的原意,也最鲜明地反映着续作者的意图”。通过采用以上三种方式进行“续补”,表面上看起来后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它的线索,“在艺术感受上给人一种似是而非的满足”,以至于让不少人将赝品当真品,但实际上,却是程、高“修正了曹雪芹的原意,改变原著的基本思想倾向”。

从张先生所总结出的三种“续补”的方法,我们似乎可以看到,程、高并不真心实意地要按照原著、原意去“续补”,表面上虽然显得与前八十回保持一致,但实际上是刻意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另搞一套。为什么程、高会对原著、原意有如此重大的改变呢?

张锦池先生继而分析道,这是因为两者在指导思想上产生了根本的分歧:“一个要写贾府的‘家道复初’,一个要写贾府的‘运终数尽’”,“既要以‘家道复初’去替代贾府的‘运终数尽’为指归,又想与前八十回‘有应接而无矛盾’以期能够乱真,这就决定了续作者对前八十回的情节或伏笔必然要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其特点是:仿佛在追迹前人,实则在取己所需。因此,续书中在‘写什么’和‘怎么写’的问题上也就呈现出三个基本特点”:“第一,凡是原著有关‘运终数尽’的伏脉,续作者一般都不予以‘应接’。”“第二,把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作为贾府由否运朝向泰运转化的过程来描写,其悲凉之雾既与原著相洽,又便于引出贾氏的终于‘兰桂齐芳,家道复初’。这就叫‘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第三,用少量的笔墨草草交代人物的归宿,用大量的笔墨精心描写似属‘前后关照’而实则不应有的情节,这是由于改变原著思想倾向所不可少,迷离阅者眼目所不可无。这类描写,堪称‘君子欺以方’。”[60]

长期以来,不少研究者认为,后四十回之所以“续补”或整理得与原著、原意有较大的落差,是由于续作者或整理者思想水平有限、艺术功力不济。然而,据张锦池先生看来,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而是程、高对于贾府究竟应该有什么样的结局,与原作者的看法、想法完全不一样,“他们对前八十回的情节简直是明察秋毫,十分有研究”,因而他们的“续补”并未按照原著、原意去续,而是有意续成了自己认为应该有的那个样子。这样改变之后,所达到的效果又如何呢?

张先生认为,续作的基本特点是与原著貌合神离,“貌似神离,这使续作的思想价值与原著无法相比;续作的‘貌似’又与曹雪芹的原著不乏合拍的地方,它本身也具有讽谕作用”。“如果说前八十回是叛逆文学,那么,后四十回就是讽谕文学。‘讽谕’之对于‘叛逆’,当然是思想上的大倒退,但同时对于封建社会又有揭露作用。”“高鹗等人所补的后四十回其思想倾向虽则与原著不同,却是红学史上的第一座里程碑,并且是一座用形象思维写出的难以企及的丰碑。”也就是说,续作者或整理者按照自己对前八十回的研究和认识,所“续写”或整理的后四十回,虽然在思想价值上与原著有差距,由“叛逆文学”蜕变成了“讽谕文学”,但它仍然是有价值的、比较成功的,“从道德的角度上尖锐地揭露了贾府的统治者们玩弄‘掉包计’的丑恶”,因而后四十回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

白盾先生对后四十回所做的改动,也是既有肯定、也有批评的,他在《脂、程得失各千秋》一文中认为:

程本一百廿回(红楼梦》是部完整的作品流行二百多年,家喻户晓,尽人皆知,更是个无法抹杀的客观存在。它的后四十回为程伟元、高鹗所续——续得又“不合原意”,愈考证探佚,发现它“不合原意”的地方也更多,乃至出现了根本性质上的不同。我们常有一个错觉:总觉“原意”是“好”的,“尽善尽美”的,总觉曹氏“未成全璧”而遗憾无穷。天可怜见,竟出现了近于“原稿”的脂本,并从脂评中得知还有个“后卅回佚文”的有关情节,乃是“原意”。于是,自俞平伯起,一头栽入这个“无限风光”的“原意”中去,以前八十回攻后四十回……

……这样“红楼大战”,无止无休,令人叹息。救之道无它,还须正本清源,弄清一些根本是非——要有一点雅量:承认脂、程二本均系客观存在,毋须情绪化地扬此抑彼或抑此扬彼。它们之间也是环肥燕瘦——各有其短长、各有其得失的。我们须从“凡脂俱好,凡曹俱佳”的误区中跳出来。曹雪芹固然伟大,也不可能“十全十美”,也有他的局限所在。……我们往往忘记了这样的文学常识:总认为作者“原著”好,不知《西厢》第五本、《水浒》后半部都是同一作者,完全是“原意”,却未见佳,甚至令人疑为“劣手”所续。……以事实为依据,以真理为准绳,不武断、不偏袒、不迷信、不盲从,实事求是地承认脂、程二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各有千秋。[61]

在白先生看来,认为后四十回“不合原意”,于是便“以前八十回攻后四十回”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况且从许多名著的实际来看,“原意”并不见得高明也是常有的事。程高本之所以能至今受到读者的青睐,说明后四十回还是有相当水准的,否则早被时间无情地淘汰了。因此,白先生认为,看待两者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承认脂、程二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各有千秋”。也就是说,前八十回并非一切皆好,后四十回也并非一切皆差,后四十回也有超过前八十回的地方。他说:

程、高续书自宝黛爱情悲剧、宝政两代人冲突与宝玉形象的处理上是不合曹雪芹原意的,但他们从全书的大局——八十回的形象实际出发,而非评者提示的片言只语出发,创造性地续成了这一部鲁迅先生称为‘有清三百年文学之冠冕’并‘驾一切人情小说而远上之’的作品。[62]

其三,认为后四十回的改动比原著更精彩。

张国光先生在他的《古典文学论争集》一书中,提出了“两种《红楼梦》,两个薛宝钗”的论点,他从后四十回对前八十回的思想倾向、情节发展、人物命运等所做的一系列改动中,得出了程高本优于脂评本的看法:

第一,高鹗第一次使《红楼梦》成为完整的艺术品,并且成为定本,因而也才得以广泛的流传;第二,高鹗深化了曹著的主题,把为“运终数尽”,“子孙一代不如一代,后续无人”的家族“挽歌”,改为因“封建道德观念”和“封建家长”的“剥夺青年的恋爱自由”的“宝黛爱情悲剧”;第三,将原来照“钗、黛合一,双峰对峙”的观点写宝、黛、钗“三人相合一”的关系,改成为“民主思想与封建思想的正面交锋”;第四,“突出黛玉正面主人公的地位,使她孤傲与不合世俗反而成为对社会反抗的形式”;第五,将黛玉写成“被迫害而死”,并置于钗嫁同时,使黛玉的“泪”是“恼恨,是控诉,这就更加深了悲剧气氛”;第六,原作写宝玉出家是因“穷愁孤苦,不可自聊”,高鹗改为“不负黛玉”不满“包办婚姻”,是“对封建家庭的最有力的控诉和抗议”;第七,正如金圣叹砍去《西厢》杂剧后一本改变“大团圆”结局,将老夫人“改成封建门阀势力反对青年自由恋爱的代表人物一样”,高鹗也将贾母“改成这一悲剧的决策人物”,暴露了贾母、王夫人一伙的“阴狠毒辣”;第八,改“淫奔女”尤三姐为“质本洁来还洁去”’的“大悲剧中的小悲剧”。[63]

张先生从“以黛玉为悲剧主人公”“宝、黛爱情悲剧的社会意义”与“黛玉之死的美学意义”等几方面,论证了程高本《红楼梦》达到的思想、艺术高度堪与《罗米欧与朱丽叶》相媲美,而“绝粒”“焚诗”“惊梦”等情节则成为“悲剧《红楼梦》的顶峰”。以上评价表明,张国光先生对于后四十回在主旨、人物思想的发展等方面所做的改动,是持充分肯定态度的,认为其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脂评本。

毋庸讳言,后四十回中确实存在着不少明显不合情理的改动,比如,宝玉竟然会为巧姐去讲《烈女传》,黛玉也会说出八股文“不可一概抹倒”的话,而贾家被抄后又会“沐天恩”“延世泽”等等,这些都与前八十回人物性格的基本特点和情节发展的必然趋势相违。但这些局部的败笔其实也无伤大雅,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物的基本形象和故事的基本走向,同时也无法从根本上冲淡弥漫于整个后四十回里的悲剧气氛。对于后四十回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应该以现实的眼光来看待,不可苛求古人按照我们今天的想法去做,也不能责怪高鹗与原作者有差距。高鹗毕竟不是原作者,其思想境界与文学写作的功力,肯定无法达到原作者的水平,这是他自己难以克服的局限,我们不能对其求全责备。我们从后四十回中真切地感受到,高鹗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应属正常情况,也是后人能够理解和原谅的。

总体来说,后四十回所描绘的生活画面还是比较广阔的,它以宝黛的爱情悲剧为中心事件,多方面地展现了贾府这样一个昔日赫赫扬扬、钟鸣鼎食的豪门望族,终于一步步陷入一败涂地的境地。后四十回之所以能同前八十回衔接在一起,二百多年来一直被读者当作一个整体来对待,说明后四十回的改动符合全书矛盾冲突发展的必然逻辑,因而也是基本成功的。因此,不能用前八十回的水平和成就,作为衡量后四十回高低的标准,更不能以存在的问题为根据,来贬低和否定后四十回的功绩。我们研究、解读《红楼梦》的主题思想、艺术成就以及人物命运,等等,还是应该以包括后四十回在内的《红楼梦》本身的实际叙述和描写为准,对前人所作的议论和点评只能作为参考和借鉴,而不能作为我们欣赏、评判《红楼梦》的前提和结论,甚至是红学研究中的不能突破的“铁律”。

七、程、高将残缺的《红楼梦》补全刊印,究竟是有功还是有过呢?

对于程、高将《红楼梦》补全刊印行世的行为,红学界也是长期存在着两种相互对立的意见。

反对者以周汝昌先生为代表,他义愤填膺地在其《红楼梦新证》一书中谴责高鹗说:“我们该痛骂他,把他的伪四十回赶快从《红楼梦》里割下来扔进纸篓里去”。

但更多的红学家、作家则对程、高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胡适先生作为第一个提出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作的学者,也没有彻底否定高鹗的功绩,他认为,高鹗“替中国文学保存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

俞平伯先生认为:

高鹗以审慎的心思,比较正当的态度来续《红楼梦》;他宁失之于拘泥,不敢失之于杜撰。其所以失败:一则因红楼梦本非可以续补的书,二则因高鹗与曹雪芹个性相差太远,便不自觉的相违远了。处处去追寻作者,而始终赶他不上,以致迷途。至于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论事,原是一种过失;就效用影响而论,也有些功德。[64]

俞先生的意思是,后四十回续作者的写作态度是端正的,但思想观念、写作能力却无法与前八十回作者相比,因而结果不尽如人意也在情理之中。不过虽有过失,但对于《红楼梦》的传播还是有功的。

俞先生早先是否定程、高的一百二十回本的,但他晚年却果断地否定自己的观点,提出要重新认识程、高:“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大是大非!千秋功罪,难于辞达。”俞平伯先生令人震撼的遗言,应该得到红学界理性的呼应和反省。

吴组缃先生在论及后四十回时,曾经作过这样一个比喻:

一个没有下肢的人,装上了橡皮腿;这腿没有神经血肉,捏捏不痛,搔搔不痒;但站得起来了,可以行动了,像个完人了。想到续书比装腿难,岂不教我们叹为不幸中之幸!若没有这个百二十回的本子,单凭那八十回,二百年来,这部书能如此为广大读者所传诵,那是无法设想的![65]

吴先生的比喻很形象,即使后四十回是一个没有下肢的人的橡皮腿,但这个残疾人因此可以四处走动了。也就是说,后四十回对于《红楼梦》的传播实在是功不可没。

张庆善先生也曾经提出,现在需要更加公正地、历史地认识高鹗,他说:

“高鹗不是破坏《红楼梦》的罪人,他是《红楼梦》的功臣。过去有人认为高鹗故意改变了《红楼梦》的艺术性和思想性,实际上这都是没有根据的说法。根据现在对高鹗的研究,高鹗不应该是《红楼梦》续作者,他应该是《红楼梦》最后出版的整理者。整理出版《红楼梦》的功劳是非常大的,《红楼梦》能够流传,高鹗是第一功臣。”[66]

经过许多研究者的辛勤发掘,程伟元、高鹗俩人的生平事迹与学识思想,尤其是对于《红楼梦》的普及推广所作的贡献,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了解、所熟悉、所肯定。从史料记载来看,程伟元并非只是一位见钱眼开的“书商”,而是一位能诗会画、志趣不俗的风雅之士,他淡泊功名、无意仕进,人称“隐士”“冷士”,因而才长期专注于收集、整理并出版《红楼梦》。而高鹗据研究者们考证,应该是一位居官勤慎、守职敬业的人士,他曾自号“红楼外史”,说明他有着较高的艺术趣味,虽没有《红楼梦》原作者那样大的才气,但他欣然参与到整理、出版该书的事业中,其贡献是不可抹杀的。正是由于有了程、高俩人的追求和努力,《红楼梦》这样一部只剩半截子的奇书,才能以“全璧”的形态保留下来并广泛流传。根据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所产生的巨大的文化影响和社会效应,完全可以说,程伟元、高鹗是红学史上作出最大贡献的第一人。我们可以从如下几方面来认识程、高的历史性功绩。

首先,程、高通过认真的搜集、整理和修补,终于使原本残缺的《红楼梦》成为一部完整的作品。在程、高一百二十回本出现之前,脂评本《红楼梦》只有前八十回,是一部残缺的、有头无尾的、没有定本的手抄本。这样一部“断臂的维纳斯”式的作品,只能供少数人欣赏、批注,无法让更多的人看到它的全貌,因而影响十分有限,其真正的价值也难以呈现出来。程高本的问世,使《红楼梦》以全璧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结束了其数十年以手抄本存在的历史,也使其版本相对达到了统一、规范。

其次,程、高所编辑、出版的一百二十回本的问世,对《红楼梦》在当时和日后的普及、流传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国人自古看小说、听故事,喜欢有头有尾,《红楼梦》即使再伟大、再了不起,如果只有前八十回,没有后半部分或者结尾,便只能供收藏者、研究者等少数人欣赏、使用,而很难在普通的读者当中迅速地普及和流传开来。高鹗让《红楼梦》有了一个完整的结尾,满足了普通读者对《红楼梦》的阅读需要,因而才使这部伟大的作品得以普及和流传开来。虽然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有较大的落差,但它二百多年来能够获得广大读者的认可,起到保全《红楼梦》这样不可替代的作用,说明还是有一定的水平和价值的,否则,它早已像众多的续书那样,被岁月无情地淘汰了。

再次,程、高以过人的眼光发现了这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为中国文学史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程伟元可能不是第一个认定《红楼梦》具有极高价值的人,但他“竭力搜罗”《红楼梦》的抄本,处处留心八十回后的手稿,“重价购之,欣然繙阅”,并邀请高鹗做修补性工作,直至克服一切障碍而使其得以刊印问世,应该说他是红学史上功勋盖世的第一人。正是由于有了程、高的发现和为此所作的努力,才使当时以及后世的千百万读书人,幸运地欣赏到这样一部伟大的作品,也使《红楼梦》作为中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之首,使中国的叙事文学出现一个至今无人能够超越的高峰,更使红学能够成为一门国际性的显学。既然程高本对后世影响如此之大,红学界就不应该忘记、更不应该否认,程伟元是红学研究史上的第一人,所有强加在程、高头上的不实之词都应该被推倒,中国文学史,也应该大书特书程、高的丰功伟绩。

总之,对后世的读者影响最大、传播最广、最为读者认可的版本,还是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无论怎样,脂批本都难以代替程高本二百多年来所取得的影响和地位,这一点应该是不争的事实。

八、结论

以上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研究中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和深入的分析,现在我们再概括总结一下本文的基本观点,作为结束部分:

1.有关能证明《红楼梦》一书及其后四十回的原始资料实在太少,现有的一些零星、琐碎、间接的资料,大多取自于清代一些文人的笔记甚至传说,而凭这些一鳞半爪、真假难辨的资料,很难直接、有力地证明我们的观点,结果造成目前研究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局面。因此,我们只能在立足现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作品本身的特点以及文学创作的一般性规律,去合理地做一些可能的分析和推断,否则我们无法将《红楼梦》的研究工作向前推进。

2.从小说创作的一般性规律来看,《红楼梦》的原作者不可能只写了前八十回,他一定是将全书作为一个整体来构思、立意和呈现的,也就是说,原作者肯定是写完了全书。脂批本只有前八十回,明显是一个残缺的版本,估计是由于后面的文字中“碍语”过多,在当时文字狱大行其道的情况下,原作者或批书人为了保护自己以及整个家族平安无事,只好忍痛割爱,将后面的手稿自行销毁了。这样便在文学史上出现了一个奇特而又令人迷惑的现象:《红楼梦》在最初流传的二三十年里,只是一个只有前八十回的手抄本。

3.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是高鹗所续。但种种情况表明,高鹗本人没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续写出后四十回。要续写这样一部在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而且篇幅占到全书的三分之一,文字数量将近三十万字,一般的文人根本无法做得到,勉强补出来的也很难得到读者的认可。从现有后四十回的质量和水平来看,不可能为原作者之外的第二个人续作,因而后四十回的作者仍然只会与原作者是同一个人。

4.后四十回的质量和水平,从整体上来说与前八十回有较大的落差,但并非所有的章节都一无是处,相反,有些章节的精彩程度与前八十回相比有过之无不及。因而,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去看,后四十回仍然主要属于原作者的原稿,或者说,是高鹗在搜集到原作者的数十回残稿的基础上整理、修补而成的。程、高为了能躲过当时的文字狱,顺利地将《红楼梦》刊印面世,便对前八十回原稿做了一定的增、删、改,自然也对后四十回的残稿作了同样的加工。因而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不完全接榫,甚至像一些研究者所说的违背了原作者的写作意图,但整体上来说,还是大致与前八十回浑然一体的。

5.如果《红楼梦》只有前八十回而无后四十回,注定将很难在普通读者当中普及。今天我们之所以能有幸看到全本《红楼梦》,能有缘感受到这部堪称中国文学史巅峰之作的伟大作品的魅力,首先有赖于程、高两位先贤在盛行文字狱的时代,对此所付出的豁出性命般的努力。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程高本都是长期以来流传广泛、被读者公认的版本,因而程伟元、高鹗不但无什么大错,反而是值得大书特书的有功之人,应该受到后人的肯定和景仰。(全文完)

引用文献

[58][62]白盾、汪大白,《红楼争鸣二百年》,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34、241页。

[59]周汝昌,《红楼梦新证》,华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756页。

[60]张锦池,《红楼管窥》,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年版,307-323页。

[61]白盾,《悟红论稿》,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224-226页。

[63]白盾,《〈红楼梦〉研究的突破——评张国光〈古典文学论争集〉的〈红楼梦〉部分》,《江汉论坛》,1988年第10期,第59-60页。

[64]俞平伯,《红楼梦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52页。

[65]吴组缃,《〈红楼梦〉版本小考》代序,见魏绍昌《红楼梦版本小考》第1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

[66]张庆善,转录自王研《红学专家:〈红楼梦〉能够流传,高鹗是第一功臣》,《辽宁日报》,2009年2月4日。

作者简介:张黎明,男,生于1963年,甘肃省泾川县人。1985年毕业于西北师大中文系,先后从事过教育工作、公务员工作以及企业中高层管理工作,现任《新课程报·语文导刊》执行主编。系甘肃省作家协会会员。从1985年起,先后在《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飞天》《散文》《散文百家》《读者》《博览群书》《台港文学选刊》等国内100多家报刊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及学术论文共900多篇。出版散文集《瞬间的灿烂》、励志类读物《做个知本家》(与张琦合作)、长篇小说《前途无量》。先后有10多篇作品入选不同文集,另有10多篇作品被《读者》等选刊转载。先后获得省市级各类奖项10多次。长期致力于《红楼梦》研究,已在《书屋》《红楼》等报刊上发表有关《红楼梦》的论文、随笔与杂谈10多篇。2019年3月,由团结出版社推出红学研究随笔集《万千滋味品红楼》,目前该书在当当、京东等网站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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