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某获刑3年他制作的丑闻不该被忘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1-07 09:57:57  阅读:2257 作者:责任编辑NO。蔡彩根0465

贺某的丑闻过去一年多后,正式的惩罚终于登场。2019年12月30日,贺因非法行医罪被深圳南山区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和300万人民币罚金。然而在这之前,科学界上下对此事的关注已大幅下降,只有《澎湃新闻》等一些科学圈之外的媒体,在丑闻过去一周年的11月末刊出一些零星评论。

贺某等三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 新华社

这有点让我怀疑去年事发后我在“我是科学家iScientist”发表的评论是否站得住脚。当时那篇文章的主要观点是,科学界为了维护社会赋予它的“特权”,所以会形成强大的维系行为规范的力量。当时引述的证据主要是该事件刚一曝光,数百名科学家就蜂拥发声,科学界各级机构看起来也行动迅速。

然而,对这一丑闻的遗忘,让我有点怀疑,科学界这种迅速发声的动力,是否能转化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强大而持久的动力。仅仅靠事后的严厉制裁,以及生命伦理学家对科研伦理进行更深入的思考,恐怕也不够。问题的关键在于,事后的制裁和生命伦理学家们的呼吁,很难构成对科学家实际行为的约束

公众参与科学与科学良治

我认为,在兼顾中国国情的情况下,将公众参与科学作为科研管理的核心价值,是促进对Gene Editing这样的高端科技实现良治的重要途径。这就需要重新审视我们以科普为核心的科学传播体系,将不同层次、不一样和不同范式的外界参与,纳入制定科研政策的常规过程。

调动公众参与到科学中来,并不是说科学和科学界就没有管束自己的“家法”了。恰恰相反,让公众参与到科学治理中,正是科学界重视自身社会责任的体现,因为科学生产是高度专业的,并不能靠一纸行政命令就会让人民群众做了科学知识的主人,让公众参与到科学中,需要科技政策的制定者和科学工作者积极主动提供支持。

科学治理需要公众参与 | 图虫创意

说到这里,来自科学界的读者可能会喊,“且慢!” 既然人民群众无法做科学知识的主人,他们的参与又如何有助于治理呢?是的,人民群众没有很好的方法主宰科学知识,但治理和监督科学,并不是监督科学知识本身,而是监督其对社会的冲击。实际上,这样的冲击经常发生在科学与社会的交融环节,本身就是科学知识生产之外的公众中的利益攸关者不得不接触的。而且,这里的人民群众也不意味着路上每一个老百姓都要跑来对科学说三道四,而是说,利益攸关者和科学家之外的公众代表(他们通常也是各种知识精英)在涉及科学与社会的交融议题时,要有资格来影响科技政策。

只有通过公众对科研过程的参与,才能让科学家在第一时间感受到公众的关切,才能把社会的主流价值,积极反映到科研实践中。

不同层次的公众参与

其实对于公众参与科学,不但科学传播学者很熟悉,很多科学家和科学界领导人也耳熟能详。但鉴于在诸如转基因等争议性科学议题上公众与科学家的对立态度,加上中国公众科学素养偏低,以及中国体制所形成的自上而下的决策惯性,科学家们普遍没有把公众参与当成一种真正可行的方式。

另一方面,在西方,批判的科学传播研究在奠定了公众参与科学模型在科学传播中的主导地位后,也遭遇了很大的挑战。科学传播学者们发现,学术界热衷于公众参与科学,但公众对与自己切身利益并不相关的科技议题缺乏参与的兴趣。此外,公众参与科学的研究与实务也面临着如何明智的选择公众代表、何为恰当的话题、缺乏评估手段等一系列难题。

公众参与科学面临着如何明智的选择公众代表、何为恰当的话题、缺乏评估手段等一系列难题 | Pixabay

然而,有学者指出,公众参与科学在西方遇到的困境,核心在于单纯局限在决定科学发展的大政方针这一政治层面,而公众实际上对与己无关的科学,并没有动力去直接参与。有动力参与的,则往往是态度已经被极端化的活动人士。

也要看到,现有的公众参与科学实践,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公众参与实际上也代表着科学共同体之外的精英,甚至共同体之内、小同行之外的外行科学家的多层次地涉入科研相关进程。以中国科学界为例,杨振宁和丘成桐在近年来就超大型粒子对撞机进行了多次辩论,但这两位科学大家却都不是粒子物理领域的专家。

能促进科学良治的科学传播,显然不能局限在杨、丘这样已经做到一言九鼎的科学大家中。以Genomic Edited Baby为例,我们发现,实际上在飞速发展的Gene Editing研究过程中,生命伦理学家的声音是稀缺的,更谈不上在制度层面做出高瞻远瞩的设计。

即便发生类似事件,科研伦理与科技政策层面上的反思也不多。不仅如此,即便是现有的伦理规范,如科技部和原卫生部2003年联合下发的《人胚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2003年原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和2017年科技部颁布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普通科研人员恐怕也缺乏学习的机会。与此相反,从2000年代初基因治疗到随后的干细胞研究,再到目前的GeneEditing研究,不少科学家甚至以中国较为宽松的伦理审查能促进科研成果而沾沾自喜

科研人员尚如此,遑论涉及人体基因研究的各类医院,尤其是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之外的社会医疗机构。以贺某的案例为例,完成生殖程序的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在伦理审查上的一团糟,并不仅仅是因为“事发”后医院要摘清自己的表现,更有很大的可能是这家医院从来就没理解过这类程序的必要性,也从来就没认真执行过这样的要求。显然,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在中国不是个例。

完成生殖程序的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在伦理审查上一团糟 | 搜狐

看到呼吁“GenomeEditing良治”这一标题,可能读者会认为,良治主要是政策制定和管理层面的事情,与公众参与科学无关。但Genomic Edited Baby案例所暴露出来的,首先不是缺乏管理条例和问责机制,而是从科研人员和医院到各种经手人(如招募志愿者的深圳艾滋病友组织)和利益攸关者(如两个被改变基因的孩子的父母及其他受试者),在整体上对生命伦理不是漠视就是误解。这当然是一个传播的问题。

对于普通人而言,当然不能苛求他们深入理解贯彻生命伦理的正确原则,但对于医院等相关机构,熟知和遵循生命伦理规范、流程和管理要求都是必须的。这些伦理如果只是一个写在纸上的规定,从上级卫生局层层下发过来,那么会有很大的概率是整个医院没有一个人会细看。即便强制性考核,往往也不过就是走个过场。

生命伦理规范、流程和管理不应只是写在纸上的规定 | 图虫创意

但如果能贯彻公众参与的原则,除了能让相关科研政策和项目设计更加完善外,科研机构、医院、患者群体等相关单位、群体则有可能通过对政策议程的深入探讨,对生命伦理有更深入的了解,这无疑也能有助于调动基层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条文的认知和执行。这方面,环境治理已经开了一个好头。2008年美国科学院发布的《公众参与环境评估与决策》报告在综述了上千项经验研究后表明,通过让公众参与探讨与辩论,环境管理机构和公众都对环境政策有更加清晰的了解和认可,这自然会促进环境善治。

实际上,美国科学院于2017年发布的《人类基因组编辑:科学、伦理与治理》报告,就明确把公众参与相关决策作为发展人类基因组编辑科学研究与应用的基本原则。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科学家也参与了该报告的研讨过程

公众参与尖端科学与科学传播

公众参与科学不仅仅让相关人士能更好地获悉相关联的内容,也代表着在很多不同的层次上,科研规划、决策和管理都要广泛汲取外来人士的建言。很显然,这种建言并不等同于自上而下的给圈外专家分发几个课题,而是要真正吸纳不同背景、不同关切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利益攸关者的代表参与讨论和质疑。我之所以在此处强调利益攸关者的代表,是希望指出,并非一有公众参与字样,就会导致“群众”大鸣大放,用人数优势战胜科学专业相关知识。通过在政策研讨阶段集纳民意代表,无疑能做到专业性和民意两方面的折衷。

不仅如此,公众参与科学也是对公众的教育过程。在这一点上,我们仍然可以回到本文探讨的Genomic Edited Baby事件上。就在这个事件曝光前不久,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发布了中国公众对GeneEditing技术态度的调查报告。报告数据显示,中国公众对GeneEditing技术高度支持,但却对GeneEditing的知识高度不了解,在管制GeneEditing上则对政府高度信赖。

中山大学2018年发布的报告 | 搜狐

这些情况表明,普通公众对Gene Editing可能涉及的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伦理等方面的问题知之寥寥。在传统的科普模式中,把Gene Editing的相关联的内容做成科普小册子或在线材料,恐怕鲜有人问津。但在公众参与科学模式下,则能够最终靠让利益相关人群在恰当场合(比如准备怀孕的夫妇在了解基因筛查情况时)对这一技术的应用前景进行了解和探讨,这样至少可以让利益相关人群(如科研工作者、医护人员、准备怀孕者)对Gene Editing技术有了更多的觉悟。

从科学普及到公众参与

我虽不是生命伦理专家,但作为记者多年来报道生命伦理议题及其管理措施,并率先组织过北京和长沙的记者进行生命伦理报道的培训(都用的是国际基金会的经费)。遗憾的是,虽然生命伦理学界经常会抱怨科学家不给他们提供深入后者开展研究的机会,但在疏于传播这一点上,很多生命伦理学家与被他们抱怨的科学家们并无不同。2006年在北京举行的第8届世界生命伦理学大会,就曾经完全把包括我在内的记者挡在门外。

究其原因,其实与以科普为主导的中国科学传播模式不无相关。在科普模式下,科学家和科学界向公众普及知识,而公众则通过学科学知识而增加对科学的信赖和支持。对这种单向式科学传播模式的批评,即便在中国也是汗牛充栋,此处本文就不展开。

中国科学传播模式以科普为主导 | 图虫创意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科普事业取得大力发展,以网络多媒体为代表的科普渠道和以形式生动、画面丰富、内容精美为特征的科普作品都得到了大力发展,但本质上的单向传播(至少对于影响决策的官方渠道而言)并没有多大改变。在这种大氛围下,各路专家主要把自己视为对公众和非专业人士的教导者,想必个别生命伦理学家的心态在这方面也不例外。

本文无意否认中国广大科学家、科学传播专家和实践者为中国科普进步做出的贡献,但就避免Genomic Edited Baby这类突破底线的科研不端行为、促进尖端科研成果的良治而言,如上所述,单向的、以教导公众“科学多伟大”为主旨的科普范式无疑难以起到作用。当然,公众参与科学并非一蹴而就,如西方一样,真正的公众参与要面临着选择代表、挑选议题、经费保证等一系列困难。但如果我们着眼于科学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着眼于在Gene Editing这类突飞猛进而又有很大潜力突破现有科研伦理底线的技术(人工智能是另一个案例)实现良治,那从现在起就着手启动、推进和优化公众参与科学,实在是科学发展一个不可或缺的选项

作者:贾鹤鹏

编辑:Yuki

排版:凝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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